生活垃圾焚燒爐,飛灰,是否列入危廢?飛灰:是煙氣凈化系統(tǒng),收集的粉塵(飛灰),其有二惡英,重金屬,等有害物,依據(GB18485-2001),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要求:“除塵飛灰,按危廢處理”。
飛灰歸屬于危廢,務必獨立收集,不可與生活垃圾、垃圾處理殘渣等混和,也不得,與其他危廢混和。
生活垃圾焚燒飛灰,不得在產生地長期性存儲,不得進行簡單處理,不得排放。生活垃圾焚燒,飛灰的形成地,務必進行,必要的穩(wěn)定化固化處理,之后即可運輸,并應用專用型運輸工具。
選用密閉式,收集和運輸?shù)姆绞?,運輸?shù)斤w灰儲倉,經浸取毒性試驗合格后,送往填埋場填埋。
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爐產生的飛灰:歸屬于危廢(HW18)。在滿足《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6889-2008)中6.3條規(guī)定后,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,不列入危廢管理方法;另一種情況是,假如歷經預處理后,滿足《水泥窯協(xié)同處置固體廢棄物污染控制標準》(GB30485-2013)相關規(guī)定的,協(xié)同處置過程,也列入豁免管理范疇。
通常的燃燒全過程中,飛灰和油滴的化合物與換熱管壁接觸,容易出現(xiàn)結焦。約翰節(jié)能高溫氣化燃燒垃圾焚燒爐的設計是,當混合氣體進到二燃室,因為二燃室較高的溫度場,和足夠容量的燃燒倉,會讓燃料油滴充分空氣氧化燃燒,使飛灰已不帶上燃料油滴,進而防止黏附在換熱管壁,保證焚燒爐全安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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